(2007年7月20日)
在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下,教育督导必须与时俱进。真正有价值的、富于生命力的教育督导不应是被动地适应教育的变革,而是要以一种历史的主动精神和创造精神,能动地适应教育的变革,积极主动地去推进教育发展。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教育督导才能真正成为促进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真正成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教育宏观管理的重要环节,真正成为保障教育目标实现的有效机制。
政府职能的转变决定了教育督导必须与时俱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决策和教育监督环节,调整和改善执行环节,教育督导必然要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教育管理方式的变革不断演进。教育督导能否与时俱进,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教育管理方式的变革。教育督导必须适应客观环境的变化,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变革教育管理方式的要求,适时地调整工作重点和方向,构建新的体制和机制,更好地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和使命,使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执行相协调,促进教育宏观管理的改善和加强。
教育的与时俱进决定了教育督导必须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进步,教育需求发生新的变化,教育规模逐步扩大,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在不断地调整完善。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要建立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发展的思路将不断调整,教育改革将不断深化。教育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革,这本身就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教育督导是法律所确立的基本教育制度之一,是教育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教育的与时俱进,决定了教育督导也要与时俱进,教育督导的与时俱进又会促进教育决策和执行的与时俱进。教育督导必须从不断变化的实际出发,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只有这样,教育督导才能更好地发挥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教育督导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教育督导必须与时俱进。教育督导的性质和任务是以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依据,代表本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这一性质和任务决定了教育督导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全力促进教育决策的实施,增强教育执行的有效性。随着教育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作为教育督导依据的教育管理规范和标准是动态的,处于经常性的调整和完善过程中,这就要求教育督导的内容、标准、方式等要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育督导的导向的正确性,才能保证教育督导活动的有效性,才能保证教育督导始终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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